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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管婴儿单位生育保险可以报销吗_生育保险男方可以报销吗

2018-05-14 本文已影响 577人  未知

生育保险男方可以报销吗

  世事无绝对,生活不总会一帆风顺的,很多夫妻都会买生育保险,但是因为生活中的各种原因,导致妻子并没有买生育保险,但是丈夫一直在缴纳,那么,生育保险男方可以报销吗?下面,一起跟小编来爱详细了解一下吧!
  生育保险男方可以报销吗
  当妻子生孩子后,如果女方没有参保生育保险,而男方一直交着生育保险,那么男方可以报销一部分的花费的,一般是定干报销。
  报销生育保险男方准备资料
  准备好夫妻双方的身份证以及复印件,还有男方的某个银行的复印件,各地方要求不同,一般还要在复印件上写上男方电话和姓名。
  男方要到户口所在地的村居开具妻子的无工作证明,证明妻子没有缴纳社会保险,即没有交生育保险。
  需要提供生产的住院病历,这一般是出院后7个工作日才能去医院复印的,复印时别忘记加盖医院的公章才有效的。
  住院的发票原件,用药明细都要准备好,以备不时之需。
  孩子的准生证、出生证明等重要材料都要准备好了,并且多复印几份,这样在使用时就会比较方便了。
  生育保险妻子一直没有参加生育保险,但是丈夫已经缴纳了,是可以得到报销的,但是具体情况需要到当地相关单位进行咨询。另外,本篇文章还介绍了生育保险男方报销需要准备的资料,希望对各位想要报销生育保险的朋友们有所帮助。

生育保险可以报销产检吗

  现在国家风来客二孩政策,可能有很大一部分人会想着生第二个孩子,可以给自己的孩子找的一个玩伴。大家对于这方面的一些保险等政策,可能还是不太了解,其实对于那些想要第二个孩子的父母,就一定要补充一点相关知识才可以。下面小编带大家去看看,生育保险可以报销产检吗?
  生育保险可以报销产检吗
  第一次检查:尿HCG、妇科检查、血常规(3分类)、尿常规(10分类)、心电图、B超。第二次检查:(16―18周)产科检查(均含胎心多普勒)、血型(ABO、Rh)、血常规、尿常规、肾功能(3项)、肝功能(5项)、乙肝两对半、丙肝病毒抗体、梅毒血清抗体、血糖。第三次检查:(20―24周)产科检查、尿常规、彩色B超。第四次检查:(24―28周)产科检查、尿常规。第五次检查:(28―30周)产科检查、尿常规。第六次检查:(30―32周)产科检查、血常规、尿常规、B超。第七次检查:(32―34周)产科检查、尿常规。第八次检查:(34―36周)产科检查、胎儿监护、尿常规。第九次检查:(37周)产科检查、尿常规。第十次检查:(38周)产科检查、胎儿监护、尿常规。第十一次检查:(39周)产科检查、尿常规、B超。第十二次检查:(40周)产科检查、胎儿监护、尿常规。
  孕期检查注意事项
  1、孕期检查之全身检查:此项在怀孕检查中必不可少,孕妇在孕期4―5个月需要做一次全面的检查。其中常规化验包括血常规及血型、尿常规、肝肾功能,空腹血糖、艾滋、梅毒等传染病的筛查、各种肝炎病毒的筛查,酌情做某些特殊检查。其中全身系统检查,尤其应注意孕期血压可略升高,但不超过140/90mmHg或超过基础血压30/15mmHg;注意体重增长是否过多以及浮肿情况。
  2、孕期检查之腹部情况:观察腹部形态、大小、有无浮肿,并测量腹围和宫高;触摸胎位,孕30周以上异常胎位应积极矫正;多普勒听胎心,胎心率120~160次/分为正常;孕7个月时做骨盆测量,以估计胎儿分娩方式。
  3、孕期检查之唐氏筛查:孕妇可在怀孕15―18周时,到医院接受唐氏筛查。筛查时通过抽取母亲的外周血,并检测其生化指标是否异常;如果有需要,孕妇可继续接受羊水穿刺,做进一步检查;然后分析判断胎儿患唐氏综合征的风险度;孕妇可通过知情选择,决定是否终止妊娠。
  4、孕期检查之四维彩超:一般在孕22―26周常规畸型筛查,至足月普通B超检查胎儿是否成熟及胎盘成熟度,孕期如有异常可酌情复查。
  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生育保险可以报销产检吗的有关资料整理,相信对许多刚刚有宝宝的人,有着不少的帮助。大家一定要注意有关法律知识的学习。对于怀孕期间的一系列规定国家还是相当的完善的,对于这些方面的保障也是很完善,所以大家可以学一学有关的知识。

生育保险可以报销哪些

  生育保险是一项非常重要的保险,对于职工来说是一种重要的存在。生育保险可以报销很多种类多种多样,那么生育保险可以报销哪些呢?这是朋友们很关心的一个问题。那么,生育保险可以报销哪些呢?接下来,小编大家详细介绍一下这方面的内容。


  第一 生育保险报销流程。


  1、女职工怀孕后、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前,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


  2、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签发医疗证;


  3、生育女职工产假满30天内,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办理待遇结算。


  4、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支付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


  第二,参保职工在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时,可按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1、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2、分娩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已为其参加生育保险且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


  3、产前检查费和生产费用,当事人携带结婚证、社保卡(市民卡)及街道开具的计生证明到生育保险定点医院直接刷卡结算。


  第三,报销标准: 灵活就业人员生育保险待遇标准、就医流程等相关生育保险办理事项同城镇职工生育保险相关规定。 妇科免费专项检查的待遇标准为70元/人。市医保中心根据检查人数和考核标准执行情况与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结算,所需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第四,生育津贴、一次性营养费待遇标准: ①符合国家规定享受3个月及以上产假的女职工,由基金按照本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2%支付一次性营养费。 ②生育津贴以女职工分娩或流(引)产前12个月本人平均缴费基数为标准(参保满10个月不足12个月的,以女职工分娩或流引产前10个月本人平均缴费基数为标准),按照人口计生部门规定的产假天数支付。已享受过晚育津贴的,不再重复享受。 ③流(引)产津贴按早期妊娠流产20天、中期妊娠流(引)产42天的标准支付。 ④用人单位发放的产假工资低于生育津贴标准的,由用人单位按规定标准补足。


  第五,零星报销的待遇标准:产前检查费用达到或高于定额标准的按定额报销,低于定额标准的按实报销。分娩或计划生育手术费用(输卵管、输精管绝育及复通术除外),按分娩方式、手术类型及就诊定点医疗机构级别予以定额报销。产前、产后发生 “22个常见并发症病种表”所列并发症住院的费用,根据就诊医疗机构级别,费用达到或高于定额标准的按定额报销,费用不足定额的按实报销。


  以上便是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关于生育保险可以报销哪些的一些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哦。小编觉得,这种保险费用是至关重要的,我们是很有必要知道了解这方面的知识的。对这方面内容感兴趣的朋友可以在空余之际查阅一些医学书籍了解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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